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2,246,0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1%。本次质押4,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0.63%;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2,600,000股(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7.17%,占公司总股本的4.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共持有公司股份44,06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6%。本次股份质押后,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2,600,000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3.99%,占公司总股本的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