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贵海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7、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2024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