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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和参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18      浏览次数:1033次

重要内容提示:

2023121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或“法院”)裁定并公告:确认《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2023125日版)》执行完毕并终结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