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次数:2844次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总经理王尽晖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关联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常州璞信通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