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8名董事现场出席、1名独立董事王冠群书面委托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计委员会对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关于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3、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2026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6、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
19、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的议案
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