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07%。
●赵志华本次解除司法冻结45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3%;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状态。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持有股份解除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