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董事苑占永因公出差,已委托董事长姜长龙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丁俊杰因公出差,已委托独立董事何建军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对董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2025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6、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规模并将部分变动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
1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
20、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非表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