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金明女士提交的辞任申请,金明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2024年10月11日,董事会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秘书退休辞任的议案》,同意金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金明女士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金明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