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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7-22      浏览次数:438次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1%

●赵志华本次解除质押7,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57%,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剩余质押股份25,6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0.60%,占公司总股本的3.58%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