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诚信建设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5-23      浏览次数:739次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1%

●赵志华本次解除质押1,017,017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1%,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剩余质押股份15,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51%,占公司总股本的2.10%

●赵志华本次解除司法冻结23,246,094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03%,占公司总股本的3.25%;剩余冻结股份4,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7%,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赵志华本次解除标记股份16,017,0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91%,占公司总股本的2.24%,其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标记状态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