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42,246,0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1%。
●赵志华本次司法冻结25,982,983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3.63%;累计冻结股份26,229,077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2.08%,占公司总股本的3.67%。赵志华本次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化系解除质押的股份变更为司法冻结状态所致。
●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部分被冻结及解除标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赵志华持有部分股份被冻结及解除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