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新增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认定,新增合同资产低风险组合,规范工程类项目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分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