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8日、5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中冯嵩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翠畅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鸿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0、2023—029)。
二、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翠畅工作调整,现委派冯嵩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鄢小华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鸿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