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诚信建设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冻结及标记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1-22      浏览次数:853次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部分被冻结及标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披露的股份冻结及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持有公司股份42,246,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07%;本次冻结的股份数为246,094股,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0.58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4%;累计冻结的股份数为246,094股,累计标记的股份数为42,000,000股,合计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为10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07%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