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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1461次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青岛璞信通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志华、陈爱莉、 赵永春。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6、议案9、议案10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