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对董事 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非表决事项)
3、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关于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2023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5、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