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结合市场情况,根据项目的实际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同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