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和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合并重整事项正在进行中,重整计划因投资款项尚未全部到位(截至目前重整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投资款项7亿元人民币),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满足执行完毕条件。2022年12月3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监督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至2023年6月30日。
风险性提示:
●重整投资人能否按期完成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项、重整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1月5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01破5号之六】,有关情况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