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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期限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0-08      浏览次数:1784次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实施方式和期限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19,828万元,已使3,14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6,681万元

●变更前的原实施方式为零售终端渠道建设支出、渠道推广支出两部分,零售终端渠道建设支出主要包括零售终端进场费用、零售终端条码费用和渠道销售团队固定工资,渠道推广支出主要包括广告费支出;

●变更后的新实施方式为“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和“渠道推广”两部分,“新设或收购方式进行销售渠道建设”实施方式即“为取得渠道相关企业股权支付出资款、股权收购款等支出”;渠道推广具体实施方式由原“广告费支出”调整为“广告费支出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变更后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6,681万元;

●变更后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内;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风险提示

●市场环境变化风险:一是受新冠疫情对市场环境的影响,引起消费习惯和商业业态发生变化;二是目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对国内经济形势和商业生态存在影响;三是批发零售体系、渠道体系仍在发展变化之中。因以上市场环境变化因素,项目实施方式有进一步变更调整的风险;

项目合作方标的选择的风险:变更实施方式涉及到合作方或收购标的选择,面临投资目的难以达成、投资效果大幅减低的风险;

进度延缓甚至超期的风险:本项目后续实施期限为5年,受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对方谈判进展等因素影响,实际进度有延缓甚至超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