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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1264次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为了实施募投项目“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募集资金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通过《四方监管协议》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督。

本次有息借款涉及的金额为11,400.00万元,与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一致;

本次借款及涉及的增资行为,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