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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1-05      浏览次数:1824次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506,900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赵志华及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持有比例从8.40%变为7.34%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