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诚信建设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12-24      浏览次数:1668次

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668,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6%。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20211223日,公司收到股东赵志华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解除质押情况

1202118日,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通知,赵志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市金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场外质押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2118日,到期购回日为202177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211222日,赵志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解质),具体情况如下: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