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l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l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l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连续为公司服务2年,合同已到期,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