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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2072次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8,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8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29,529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9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1-043号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1115日利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8,000万元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