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果春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从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果春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业务,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经验,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