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议案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