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贵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3、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关于2021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021年度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1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述决议事项第1、4、5、6、7、8、9、11、12项,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