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通知,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盛公司”)与森工集团、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和森工集团、财务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整的情况介绍
1、2020年5月18日,长春中院裁定受理大连三林木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森工集团进行司法重整的申请(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20年11月24日,长春中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对财务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20年12月8日,长春市中院裁定对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2020年12月28日,森工集团和财务公司举行实质合并重整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2020年12月31日,长春市中院裁定:批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计划;终止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程序(公司公告刊登于2021年1月4日、1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后森工集团保留法人主体资格。森工集团原有出资人权益全部无偿让渡给转股债权人,由吉盛公司以26.2亿元现金向重整后的森工集团进行增资。吉盛公司持有重整后森工集团60%的股权,剩余40%的股权由转股债权人持有。吉盛公司成为森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出资人权益调整完成后,森工集团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5.0554亿元增加至27.35亿元(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6、2021年1月27日,吉盛公司与森工集团、财务公司和森工集团、财务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确定吉盛公司为森工集团重整投资人资格,吉盛公司以现金认购股权及债权方式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