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2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收购人出具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版)》,对“第三节收购决定和收购目的”中“二、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对泉阳泉权益增持或处置计划”,以及“第七节后续计划”中的“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二、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聘用计划的变更计划”、“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计划”、“五、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调整的计划”等部分作出补充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 收购决定和收购目的”之“二、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对泉阳泉权益增持或处置计划”
修订前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事项以外,吉盛公司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泉阳泉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修订后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事项以外,吉盛公司没有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泉阳泉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