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赵志华持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7,802,4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48%,本次质押后,赵志华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800万股(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6.55%,占公司总股本的2.52%。
●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共持有公司股份69,801,5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76%。本次股份质押后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800万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9%,占公司总股本的2.52%。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1年1月8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通知,赵志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市金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场外质押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21年1月8日,到期购回日为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