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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30      浏览次数:3249次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书面发函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森工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小幅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小幅增长,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算程序的风险。

近期公司股价的涨幅超过食品饮料行业的综合涨幅。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1225日、28日、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