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书面发函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森工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
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小幅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小幅增长,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
③近期公司股价的涨幅超过食品饮料行业的综合涨幅。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12月25日、28日、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