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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与全国工商联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9-02-20      浏览次数:19118次

 

  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在京签署两部门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作协议。

  2月19日北京报道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今日与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在京签署两部门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作协议。此前两部门已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环境法规标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服务、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18项重点举措。
  在签约仪式上,李干杰说,2018年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顺利完成生态环境部组建工作,有序推进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良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展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李干杰指出,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思想认识上的摇摆性、污染治理任务的艰巨性、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自然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国际形势的复杂性等多重挑战,也面临诸多大好机遇。要坚持底线思维,准确识别和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目标不能圆满完成的风险等生态环境领域“三个重大风险”。要强化斗争精神,有效克服自满松懈、畏难退缩、简单浮躁、与己无关等“四种消极情绪和心态”。要保持战略定力,做到“五个坚定不移”,即坚定不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要坚持正确的策略和方法,落实“六个做到”,即做到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
  李干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国工商联和生态环境部签署合作协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将有力促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希望双方以合作协议签署为契机,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合作开展调研培训和宣传解读,推进两部门务实合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徐乐江指出,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参与污染防治是工商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工商联开创“两个健康”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他说,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主体,民营企业家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工商联必须把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积极组织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生态环境部的帮助支持下,领任务、挑担子,带领民营企业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徐乐江表示,生态环境部和全国工商联加强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非一时之功。既要加强监管又要抓好服务;既要发挥好行政、法治的约束作用,又要发挥好经济、市场和技术的支撑保障作用。他指出,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需要依靠技术先进、创新灵活的民营企业。希望会同生态环境部共同探索如何更好地引导帮助民营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工作,更有力地支持扶植民营治污企业的健康发展。
  徐乐江强调,下一步要着力抓好合作协议和《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落实,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各类服务平台,畅通民营企业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交流渠道,推进污染防治和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创新工作手段,通过针对污染企业开展教育培训、确定重点民营企业为污染监测点或环境治理示范点等方式,提高企业环保自觉性,营造企业守法氛围,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英民、庄国泰,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德江出席签约仪式。两部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按照协议,两部门将在落实《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以及加强工作沟通协调、调研、培训、宣传等方面深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