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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4216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
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的通知

 

办生字〔2018〕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17年,我局和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和《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宣传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方针政策,充分展示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营造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氛围,我局组织编制了《2017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

 

2017年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2017年,国家林业局和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和《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宏观指导,统筹推进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制定印发了《2017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与分工方案》和《省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2017—2018年工作计划》,聚焦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系统谋划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开展造林绿化等专项督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参与修订《“十三五”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参加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有力推动了地方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二、强化资源培育,大力增加林业和草原碳汇
  强化森林资源培育。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创新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组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启动了3个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和13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贯彻落实《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持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沙治沙以及三北、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印发《“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和省级、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科学开展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深化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可持续经营试点示范。2017年全国共完成造林768.07万公顷、森林抚育885.64万公顷,分别为全年计划任务的115.4%和110.3%。
  强化草原生态修复。启动第二次全国草地资源清查, 13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268个牧区、半牧区县的外业清查基本完成。实施退牧(退耕)还草、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修复工程,2017年中央财政投入工程基本建设资金40.24亿元,完成草原治理任务309.7万公顷。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5.3%,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6亿吨,较上年增加了2.53%。草原的储碳、涵养水源、保持土壤等生态功能得到增强。
  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成立了由国家林业局牵头,8个部门参加的湿地保护修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规则。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修订了《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31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和省级实施方案。2017年中央投资19亿元,实施了一批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安排退耕还湿2万公顷。启动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向湿地公约秘书处提名6个候选城市。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处,总数达到57处。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5处,全国湿地公园总数达到898处。全国湿地保护率由43.51%提高到49.03%,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强化荒漠化治理。印发了《贯彻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意见》,修订了《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相关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完善。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营造林46.06万公顷,完成工程固沙0.67万公顷,治理石漠化土地3300平方公里;新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县19个,试点县总数已达90个,封禁保护总面积达到154.4万公顷;批复国家沙漠(石漠)公园33个,国家沙漠(石漠)公园总数增至103个。据最新监测结果显示,全国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双缩减”,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双减轻”,沙区植被覆盖度和固碳能力“双提高”。
  三、全面保护生态资源,努力减少碳排放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修订出台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严格实施国家、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强化林地定额管理。首次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87个林业局实施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全国200个县林地、林木采伐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施目标责任制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占地、破坏林地案件。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管护补助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240.72亿元,实现了天然林保护政策全覆盖,全国1.29亿公顷天然乔木林得到有效保护,每年减少森林资源消耗3400万立方米,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逐步恢复。
  加强草原保护管理。开展“大美草原守护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2017年全国草原违法案件发生数量较上年减少12.4%,结案率达到97.3%。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87.6亿元,落实草原禁牧面积8066.7万公顷,草畜平衡面积1.73亿公顷。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较上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草原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进一步减轻。加强草原火灾防控,重特大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受害草原面积、经济损失较上年均有所下降。
  严格防控森林火灾。面对2017年异常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科学防控森林火灾。成功处置四川雅江“3·12”、内蒙古乌玛“4·30”、内蒙古毕拉河“5·02”、内蒙古陈巴尔虎旗“5·17”等一系列有重大威胁和严重影响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继续推进《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实施,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14.8亿元,财政补助约6亿元,全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防控能力不断提高。
  严格防控有害生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松材线虫病等林业生态灾害核查督办和问责办法》,配合最高检、公安部出台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立案追诉标准,有害生物防控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开展对重大有害生物的防治,与国家质检总局一起启动了“林安”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全国累计完成防治面积1611.75万公顷次,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建设试点,成立了国家公园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落实建设国家公园体制工作任务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了东北虎豹等3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确定了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6.4亿元,支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增加,更多的优质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17年底,林业部门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249处,总面积1.3亿公顷,约占陆地国土面积13.1%。
  稳步推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建设。认真落实《全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发布了林业生物质能源主要树种目录(第一批)和《光皮树和盐肤木原料林可持续培育指南》。吉林、内蒙古、福建等地持续开展林油、林电、林能类型的林业生物质能源示范基地建设,生物质发电、成型燃料生产、生物柴油和燃料乙醇转化利用技术初步进入产业示范阶段。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建设生物质能源林基地约300万公顷,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800万吨,燃料乙醇年产量约21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量约80万吨。
  四、突出做好研究推广,着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开展政策研究。密切跟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国际气候谈判进程,开展了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与融资分析、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体制机制创新、新时期大规模国土绿化研究暨“两屏三带、大江大河源头”地区工程造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项目研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针对国内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和对策、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NDC)林业目标行动和政策研究。
  加强科学研究。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编制了《国家林业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规划(2017—2035年)》,发布了《国家陆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中长期发展规划(2008—2020年)》(修编版)。编制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以及“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并获得批准。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生物质能源等方面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不同经营模式人工林土壤固碳增汇保水增肥过程与机制”“气候变化对森林水碳平衡影响及适应性生态恢复”“气候变化背景下大兴安岭林区火险期动态格局与趋势”“西南高山林区树木生长对气候响应的分异及其驱动机制”等研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竹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与增汇减排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得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印发了《国家林业局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发布了《2017年重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100项》,促进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加快发展计量监测工作,不断完善建设体系
  组织国家林业局直属五大调查规划设计院、各省规划院和有关科研单位力量,加快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完成了首次全国LULUCF碳汇计量监测1.64万个监测样地的数据测算,编制了《首次全国LULUCF碳汇计量监测成果报告》,制作了全国森林碳储量分布图。制定印发了2017年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通知和《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LULUCF)碳汇计量监测方案》,举办了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培训班,山西等13个省启动了第二次全国LULUCF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将林业碳汇相关技术标准纳入《林业标准体系》,明确了到2020年林业碳汇相关技术标准建设的目标任务。编制了《森林生态系统碳库调查技术规范》《全国优势树种木材基本密度标准》《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术语》《林业碳汇监测技术指南》《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指标体系》等5项标准。启动了《竹林碳计量规程》《竹产品碳计量规程》标准制定。组织制定了《全国湿地碳储量建模与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测定技术方案》,整理相关研究和调查成果,初步建立了湿地碳储量测算参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开展了气候变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TNC)林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六、积极组织培训指导,有效助推林业碳汇项目建设
  举办第11期全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暨碳汇计量监测培训班,就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有关技术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推广交流了福建省、湖南省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碳汇项目开发管理经验。选派专家对福建等7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地方碳汇项目建设能力。截至2017年底,正在履行CCER项目备案和交易程序的林业碳汇项目达98个。参与制定《全国碳排放权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组织修订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2个方法学。
  七、主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务实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参加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涉林活动。参加联合国气候谈判会议,就《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的工作计划和内容进行了磋商。参与了国家自主贡献特征、内容和核算规则、透明度、全球盘点和促进性对话等谈判进程。组织专家参加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气候变化与土地专题报告编写、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工作。
  参加森林保护国际合作。积极推动《联合国森林战略规划(2017—2030年)》制定和发布工作。积极落实蒙特利尔进程相关履约任务。参与“中欧森林火灾应急管理合作项目”,深化中欧森林防火合作。积极推进中德、中芬森林可持续经营合作。落实中俄第四次边境联防会议和中蒙第三次边境联防会议精神,强化边境地区森林火灾联防联扑工作。印发了《“一带一路”建设林业合作规划》,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开展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开展与东盟的林业合作,举办了中国与东盟林产品国际贸易高峰论坛,引导在APEC机制下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的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建立区域木材合法性互认机制。参加APEC第四届林业部长级会议和APEC打击非法采伐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就打击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议题与各经济体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展示了中国加强国际合作打击非法采伐、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态度、所做努力和取得成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赞誉。
  参加荒漠化防治国际合作。积极推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2018—2030年战略框架》制定和发布工作。在内蒙古鄂尔多斯成功举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为世界荒漠化防治展示了中国经验、中国技术和中国模式,为全球实现土地退化零增长目标作出了贡献;发布了《鄂尔多斯宣言》,启动了全球首个土地退化零增长基金和“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
  推进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双边合作。继续开展中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在华举办了中美森林健康经营合作研讨会、中美森林碳库调查与碳汇估算技术培训班,深入交流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取得阶段性成果。与保护国际基金会(CI)和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合作,在四川、内蒙古、云南、青海等省开展了5个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参加了由印度尼西亚环境与林业部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主办的首届“波恩挑战”亚洲区域高级别圆桌会议,展示了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八、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发布了《2016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利用中国植树节、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日,以及共和国部长植树、国际森林日植树等重要活动,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我国在维护生态安全、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张建龙局长应邀在国家行政学院专门为省部级干部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专题研讨班授课,高位推进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期间,在中国绿色时报刊发“绿色节能周,数据告诉你中国林业的贡献”专版。举办了“老牛冬奥碳汇林”全面启动发布会,与浙江省林业厅、杭州市政府联合举办2016年G20杭州峰会碳中和林建成揭牌仪式,与广东省林业厅和香港赛马会联合举办第四期香港赛马会东江源碳汇造林项目现场植树活动,与贵州省铜仁市政府联合举办第七届“绿化祖国·低碳行动”植树节活动。利用中国林业网、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网、中国林业网微信、新浪网、人民网官方微博、“中国林业发布”微博,持续广泛宣传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和成效。在德国波恩联合国气候大会“中国角”,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国际竹藤组织分别举办“生态服务价值的多元化探索促进绿色低碳发展”“通过南南合作助力竹产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边会,展示了中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分享了竹资源合作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