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诚信建设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6660次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110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通知,赵志华将持有的本公司2,26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19日,到期购回日为20201224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志华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8,350,7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2%,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2,2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1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8.73%

二、公司股东的质押情况说明

上述股份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