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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6-09-29      浏览次数:3102次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6-0019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17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16〕162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主 题 词: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国函〔2016〕16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请示》(建城〔2016〕14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