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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证券部      发布日期:2016-09-10      浏览次数:6141次

    公司原预计于2016108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在公司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需要履行吉林省国资委的事前审批程序,并取得吉林省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批复。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涉及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108日前完成上述事前审批程序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10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基本完成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决策和事前审批程序,积极推动与本次重组方案涉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等,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公司计划于2016922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本次重组最新进展及延期复牌原因。在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将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签署框架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10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引入优质资产,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上述继续停牌事宜尚需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