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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政府审议通过向俄公民提供远东土地法案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      发布日期:2015-11-17      浏览次数:3534次

      俄远东发展部网站消息称,11月12日,俄政府审议通过《关于向俄公民提供远东联邦区土地的特点和对部分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的联邦法律》草案,下一步将提交俄国家杜马审议,预计于2016年5月1日正式生效。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强调,每名俄公民可免费获得远东土地,如在5年使用期限内开发使用,则5年后可租赁或获得所有权;可借助专门网络平台自由选择地块,程序透明;提供土地程序简便;土地所有权不涉及第三方,且可自由流通;禁止向外国公民、企业或无国籍人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