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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路子
信息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发布日期:2015-09-10      浏览次数:4025次

  中国绿色时报9月9日报道:9月7日-8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培训班在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举办,这同时也是新一轮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的启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出席并讲话。

  刘东生指出,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我国森林资源提质增效的需要,是森林资源管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是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的需要,同样也是落实国际履约任务的需要。

  刘东生说,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要采取分类经营,需要各单位相互借鉴,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森林经营要结合实际,算好生态账、产业账、经济账、战略账。启动实施新一轮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的总体构想是,利用5年左右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增加林地产出,努力提升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培养经营单位的技术力量,形成较为完整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体系,带动全国各地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工作。

  新一轮试点工作要求厘清家底,尽快启动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编制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建立不同类型的模式林和示范林;开展森林抚育成效监测国家级样地监测体系建设;建立有助于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管理制度。

  刘东生要求,新一轮的试点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单位的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二是要按照试点方案,明确每年的试点任务,一定要对当年的试点任务有布置、有计划,年底要有总结、有报告,并按照当年的执行情况提出一下年的试点计划;三是重点国有林区试点局要积极总结提炼可持续经营的管理模式并推广应用。

  刘东生强调,试点工作不能强调经济效益。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要对试点工作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特别是重点国有林区的试点单位,由于天然林停伐政策已经实施,在试点过程中,即便能有一点盈余,也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上缴,要专门用于试点工作,如果因此而影响到试点成效,主要负责人要负全部责任。同时,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已经批准的各省属可持续经营试点单位的工作,试点时间可适当延长,并开展多类型、多形式的试点。

  培训班还组织学员参观了林口林业局人工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现场,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专题讲座。各试点单位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主管领导、资源处长,试点单位市(县、区)长、局长,相关专员办和规划院处长等1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