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山东省林业厅与国土资源厅签署《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5-07-30      浏览次数:6173次

  中国林业网7月30日讯:近日,山东省林业厅与国土资源厅在省林业监测规划院举行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王太明,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吴玉海代表双方签字,标志着山东省林业资源管理开始走向数字化、精细的轨道,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实质性一步。

      王太明说,两厅签署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将为全省营造林、森林防火、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沙化荒漠化监测等森林资源管理提供本底资源和技术服务,对提升全省林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服务省委科学发展观考核具有重要意义。

      王太明强调,省林业监测规划院要按照“相互支持、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实现双赢”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共同建立长期稳定的数据交换和更新机制,实现基础地理信息和林业专题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山东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相关数据的网络传输和同步更新。以此为契机,统筹规划全省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林业资源普查与管理、林业专题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同时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无偿提供即时的全省林业资源信息、湿地资源信息、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信息、国有林场信息、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资源等省林业厅所管理的地理信息数据,用于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等工作。与省国土资源厅合作积极开展针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林业专题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交流,共同推动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制定统一的地理信息技术标准,全方位推进共享合作工作的开展。

      吴玉海说,通过开展信息共享,不仅能够避免重利用、依靠数据掘金,还对提升双方管理服务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国土资源厅与林业厅签订协议,建立共享合作的长效机制,能够进一步促进地理信息在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中深入应用。

      吴玉海表示,省国土资源厅将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技术、人才、装备等方面的优势,为省林业厅科学管理、精细化管理林业资源,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发展现代林业提供有力的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持,把双方的共享合作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地理信息资源合作共享的典范。通过合作,共同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绿色山东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林业监测规划院院长陈景和主持签字仪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国土测绘院、省地理信息中心、省林业信息中心、省林业监测规划院的负责同志见证了签字仪式。